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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设

    “祸事矣!”东平陆县郊外的某座庄园前,何鸣匆匆下了牛车,脸色焦急地说完,就噎住了。

    “翼戴何在?”何鸣看着全府缟素的场面,有些懵。

    “家主前日暴卒。”在门口迎宾之人一脸哀伤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?”何鸣大惊失色:“衡翼戴素来康健,缘何暴卒?这是染了什么急病吗?”

    迎宾之人面露难色,道:“何公乃家主挚友,可入内一叙。”

    何鸣镇定了下来,点了点头,正待举步入内,却见不远处大群百姓扶老携幼,乘坐牛车、驴车,向南行去。

    “这是何故?”何鸣伸手一指,问道。

    “此乃我家庄客,计四百余户,今尽数放散。”

    “为何放散?”

    “不得已而为之。”

    何鸣一怔,仔细看了看,发现这些百姓身旁居然还有兵将护送——或者说押送?

    他似乎有些明白了,又似乎不太明白。

    不过他没有太过纠结,很快就入了衡府——东平陆衡氏、樊县何氏,分别是东平、高平两地渐趋没落的小士族。

    何鸣入府之后,大门很快就关闭了。

    南行的百姓身旁,史仙骑着一匹马,慢悠悠地南行着。

    他是考城人,祖上在后汉年间曾经是士族,经过百余年的战乱后,家门不振,已然衰落得不行。作为旁支别族,他家就更不行了,早早吃了当兵这碗饭,混到今日,得到了幢主之职,日子比以前有所改善,但还算不上是重振家门。

    因为当了高平府兵,他全家已经搬到了任城,落籍当地。

    府兵和府兵是有差别的,而且差距极大。

    以他为例,身上就一副皮甲,还是自己花钱置办的。

    器械也很少,原先那把弓梢开裂后,到今年年中才攒够钱重新制作了一把。

    至于胯下这匹马,是上头新发下来的,据说来自广成泽牧场。

    史仙对这匹马非常满意,只有三岁,正是马儿一生中黄金年龄的开端。

    马被骟过。

    听闻广成泽现在有六七千匹马,其中母马三千,剩下的三四千匹公马中,除少数外,绝大部分都骟了。

    没被骟掉的公马是种马,一般最为强健,拿来给母马配种。

    被骟掉的公马则作为战马、驮马、挽马驱使,在战场上反复消耗,一点不怜惜。

    其实这很正常。

    决定马群规模的不是公马,而是母马的数量。

    马怀胎要十一个月才能生下马驹,比人还慢,而且一般每两年才能怀一胎,这倒和人差不多。

    广成泽那三千匹母马,刨除没怀胎成功的,再去掉没养活的马驹,一年能下千余匹马驹就不错了。

    这点数量,还不够两场大战消耗的。

    所以马匹非常金贵,陈公能开恩给高平府兵分马五百匹,真的很不错了。

    呃,不光分了马,还分了人,就是他们护送的这四百余户百姓了。

    高平府兵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部曲的,史仙他自己就只有两户,其中一户五口人,另一户只有两人。

    此番匈奴入寇,东平陆衡氏存有侥幸心理,没有及时收割地里的杂粮,成了匈奴补给。上头来催的时候,此人出言不逊,拖拖拉拉。

    这会秋后算账,家主就“病逝”了,换了他的侄子当家。

    不光如此,衡氏还出粮十万斛、布帛千匹,存入郡城仓库内,再让出四百余户庄客,转给府兵为部曲,算是元气大伤了。

    史仙一点不可怜他们,咎由自取罢了。

    若能坚决执行坚壁清野的方略,匈奴就不可能顺利收割到足够的粮食。他们的马就只能在野外放牧,那样一天中大部分时候在吃草——白天吃草,夜里也吃,一天能出动几个时辰?

    但有粮食就不一样了,马儿快速吃饱之后,出勤大增,威力大增。

    简直就是资敌!

    天空又飘起了细碎的雪花,马儿不自觉地打了個响鼻。

    史仙翻身落于地面,牵马步行。

    一边走,一边温柔地抚摸着马儿的脖颈。马儿也把头凑过来,亲昵地贴了贴他的脸。

    唉,就这一匹马,赶路都舍不得骑。

    何时能像匈奴骑兵那般,一人三马,纵横河南?

    靠陈公办的牧场是没戏了。一年新生的马,搞不好还没有战场上死掉的多。

    还是得买啊,而且得买母马。

    至于战场上缴获的马匹,基本都是骟掉的公马,只能救急,不能以为长久之计。

    数日后,就在四百余户百姓冻得快不行的时候,他们终于赶到了瑕楼城——高平府兵的一个“龙骧府”,周边散落着数百户府兵家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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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百姓们住进了土坯房内,生了火堆,烤起了干饼,懵懵懂懂地等待府兵前来挑选。

    史仙敏锐地发现,瑕楼城内另有两百余户百姓,一问,得知是任城景氏“让”出来的,顿时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城外的牲畜栏内,新送来了几百匹马,府兵部曲们正将它们带进马厩避寒。

    “哪来的马?”史仙下意识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们的,马上就要送去东平,先在这养一养。”有人说道:“听闻陈公要在东平设府兵。”

    “哪来的府兵?”

    “从枋头撤下来的屯田军,一个个翻身了。”

    “哪来的钱粮?”

    “钱粮?”那人笑道:“不是罚了很多么?差不多够撑一年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第二年呢?”

    “第二年再说呗。”

    “也是啊,大不了再找那些庄园主要钱。”史仙笑道:“若不服,尽起大兵,将其剿灭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史大头,听闻当年有士人把你未过门的新妇买去当婢女了,当时你屁都不敢放一个,现在就神气了?”

    史仙脸一黑,好悬才没给那人一拳。

    冷哼一声后,道:“有陈公在,我等武人再无此等屈辱之事。”

    那人嘿嘿一笑,道:“我也看不惯士人。昨日跟着张长史去景氏庄园上催粮,儿郎们刀出鞘、弓上弦,那帮人差点吓尿。”

    史仙深吸一口气,脸上露出了点笑容。

    一个龙骧府有一千二百府兵,各有将校。

    虽然散居各个村落,但心理上有了归属感:他们是一个集体,出了事有人替他们做主。

    横行乡里的坞堡帅并不是什么善茬,经常掠人为奴,遇到过路的商旅,如果护卫不足的话,还可能被他们劫杀。

    但他们不敢欺负附近村落的府兵。一旦真发生这种事,最低级的别部司马往上报,获得批准后,至少也会出动一千二百府兵,全副武装杀过来,往往还伴有本县、邻县征集起来的其他坞堡丁壮,将犯事的坞堡团团围住,逼他们就范。

    东平陆衡氏的家主为何这么痛快地就“病死”了?这都是有原因的。

    如果县里乃至本郡没有府兵的话,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。

    郡里肯定是没几个兵的,震慑不了坞堡主。太守、县令若想征调其他坞堡、庄园的私兵,人家看你一个光杆,压根不会多在乎,未必就愿意出丁。

    所以,府兵是稳定地方的基石。

    高平十县有整整六千府兵,这是一股庞大的力量。不然的话,就凭传闻中庾太守那副死要钱的样子,早他妈死得不明不白了。

    “东平设府兵,我看没那么简单。”又有一人走了过来,一边给马喂干草,一边说道:“搞不好要打仗啊。”

    “哦?打仗?”史仙一怔,然后又笑道:“我还想捞个官做做呢,打仗好啊。”

    “让你去河北打匈奴,去不去?”来人嗤笑道。

    史仙一窒,赌气道:“匈奴人若肯下马,与我面对面厮杀,我砍遍他全家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!”周围人都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人家是骑兵,为什么下马和你打?四条腿遛你两条腿才是正理啊。

    “不逗伱了。”来人说道:“高平、东平大设府兵,可能是对付曹嶷的。”

    “打青州?”史仙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也说不好。”此人摇了摇头,说道:“也可能是自东平渡河,攻河北阳平。”

    史仙低头想了想,还真有可能。

    陈公如果继续打石勒,一定是自枋头出发,沿着河流进军。高平、东平的府兵集结起来,渡河西进,可与陈公的大军东西夹击。

    如果攻青州,大军集结东行,至泰山境内,随时可突入曹嶷的地盘。

    无论哪个方向,路程其实都不远。

    史仙暗暗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府兵上阵,需要自带干粮、部曲。

    如果路途遥远,路上的花费可不小。

    如果就在家门口作战,那么负担将大大减轻。

    他们其实不耐远征,多搞几次,家底都给掏空了。

    “还是打河北好。”旁边有人咬牙切齿道:“我家房子被烧了半边,刚用泥巴糊起来。不把石勒向北推,贼骑还要南下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有人附和道:“我看陈公就没几个骑兵。石勒明年若来,照样挡不住。后年再下河南,还是要被抄掠。与其这般,不如直入河北,把他推得远远的,免得房子再被烧了。”

    “过河把阳平占了,以后让石勒抄掠阳平去。”

    众人谈起保卫家园,那叫一个兴致勃勃。

    史仙听了半天,心气也起来了,恨不得开过年来就跟随陈公出征,把石勒一路推到幽州去,顺便弄个官当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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